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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赴港澳台地区交流人员报销需提交材料清单

发布时间 :2018-03-02 09:32  来源:


一、 赴港澳地区

1)《公司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人员申请表》原件1份;

2)《公司出国、赴港澳任务批件》/《确认件》原件1份;

3)《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》本人照片页及签注记录页复印件各1份;

4)《公司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》原件1份;

5)《邀请函》复印件1份及相关票据;

6)在31-89天的出访人员、外籍人士等,同上,并加因私证件或护照的本人照片页及签注或签证记录页;

二、赴台湾地区

1)《公司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人员申请表》原件1份;

2)《湖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(赴台人员名单)/《确认件》(赴台人员名单)/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(赴台人员名单)复印件1份;

3)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本人照片页及Y签注页复印件各1份;

4)《公司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》原件1份;

5)《邀请函》、行程安排表复印件各1份及相关票据。

6)外籍人士等,同上,并加因私证件或护照的本人照片页及签注或签证记录页。


(以上清单由学校国际交流部提供)